本文摘要:
一、2019年1月1日以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尺度是什么? 【剖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划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100万元的部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凌驾100万元但不凌驾300万元的部门,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2019年1月1日以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尺度是什么? 【剖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划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100万元的部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凌驾100万元但不凌驾300万元的部门,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克制行业,且同时切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300万元、从业人数不凌驾300人、资产总额不凌驾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简而言之,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100万元的部门,根据5%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凌驾100万元但不凌驾300万元的部门,根据10%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按月自开9万的专票是否可以享受免征附加税扣除的优惠政策? 【剖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规模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文件划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规模,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凌驾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凌驾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凌驾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凌驾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税〔2019〕2号)划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都会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生意业务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以享受减免,城建税需要可以减按50%缴纳。三、小微企业所得税年报哪些申报表不需要填写? 【剖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8]58号)进一步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肩负: (1)免填报6张申报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元、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用度明细表》(A104000)。相关数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2)免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四、2018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基础信息表上的103资产总额如何填写? 【剖析】“103资产总额”:纳税人填报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单元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详细盘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谋划运动的,以其实际谋划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盘算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季初值是1月月初的资产总额(一般也就是12月底的年尾资产总额),季末值就是3月底的资产总额; 盘算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季初值是4月月初的资产总额(也就是3月底的资产总额),季末值是6月底的资产总额。以此类推。
五、2018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基础信息表上的107使用企业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中没有企业会计准则如那边理? 【剖析】属于企业会计准则选择:一般企业、银行、证券、保险、担保中的一项。六、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根据含税还是不含税金额缴纳,有无优惠? 【剖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治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元(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根据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盘算应缴费额,盘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用度,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密布者的含税广告密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划定的其他正当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按划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盘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凌驾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元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因此,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根据含税金额缴纳,月销售额不凌驾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七、个体工商户谋划所得季度销售额不凌驾9万不需要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吗? 【剖析】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情况服务经济转型生长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地税发〔2017〕118号)6、服务中小微企业“小升规”对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小我私家所得税征收率可审定为0%。因此个体工商户谋划所得季度销售额不凌驾9万不需要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八、增值税享受加计抵减需要存案吗? 【剖析】《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深化增值税革新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9]14号 )文件划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革新有关政策的通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通告2019年第39号)划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根据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九、《年度关联业务往来陈诉表》中的关联关系表中的起止日期如何选择? 【剖析】“第7列“起始日期”和第8列“停止日期”:本陈诉年度所属期间内关联关系发生变化的,填报实际变化的日期;未发生变化的,填报本陈诉年度起始和停止日期。十、单元取得的远程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剖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革新有关政策的通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通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划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海内游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游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游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纳税人不能凭远程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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